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改革,方便企业和公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进行了梳理和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减少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形成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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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