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质监局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重大决策事项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泰州市泰兴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
据介绍,这些制度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