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检验检疫局开发研制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电子监督系统开始试运行。该系统通过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把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整体纳入电子监督的视线,对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对检验检疫的工作环节重点监督,对检验检疫业务办理情况跟踪监督,把监察职能延伸到检验检疫工作全过程,实现在线投诉评价、预警提示,信息采集、设限阅读、通报反馈等一系列功能,使监察方式由事后监察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察。通过与绩效考核、干部使用、评先选优相结合,能有效防止腐败发生的概率,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源头治理腐败。
2006年4月,山东局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电子监督系统的构思框架后,引起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和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山东局局领导亲自挂帅,监察室牵头,会同法制处、科技处、稽查处联合组成项目研发小组,全力调研,采取三期工程,集中攻关,分步实施。由于该系统涉及检验检疫业务门类繁多、环节复杂,技术难度大,涵盖检验检疫工作流程、CIQ2000和出入境电子监管等应用系统业务流程,研发小组历时8个月,经过十数次目标、业务、技术和应用推广需求等调研论证,至今年5月份,第一期基本完成,目前已在口岸局青岛局、黄岛局安装试运行,系统覆盖了检验检疫重点窗口和关键岗位,并实现了评价数据适时运用、反馈、统计等功能。山东局计划在第二期、第三期中不断调试、改进和升级,逐步扩大到全省系统分支机构,进一步拓展检验检疫工作、岗位、环节,完善系统监督监察功能。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电子监督系统运行后,可以实现以下业务主要目标:对每位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每批货物的每个环节(报检、计收费、抽样、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签证放行、行政许可、产地证签证等)的工作从“态度、效率、环境、着装、廉政、其他”等六个方面进行单项评价或综合评价;监察管理部门可以对监督结果进行实时的综合分析,按部门、按人员、按环节分析监督者对监督对象的满意度,为问题反馈和纠偏奠定基础;系统按事项进行自动分析归类后,对比较集中的问题,经过相关权限人员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警通告;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登录查询自身被评价或监督的情况;系统提供定期分析、自动统计功能,统计、汇总的相关数据,自动生成所需要的综合报表。报表格式可以由用户根据情况自由定制,实现相关查询分析图文并茂的结果显示。根据系统分析提供的数据可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如培训、进行岗位调整等),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之后实施,并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电子监督系统的运行,对在新形势下发挥现代信息化技术,探索新思路、新途径约束检验检疫执法公共权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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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主要包括四大模块:现场评价模块、远程评价模块、监察管理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这四个模块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现场评价模块包括通过窗口评价器进行的窗口评价模块和通过大厅触摸查询机进行的触摸评价模块;远程评价模块是通过互联网由客户进行评价的模块;监察管理模块对来自窗口评价器的评价、触摸查询机的评价、远程外网评价的评价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模块是整个电子监督系统运行的基础,包括基础数据的维护、用户权限的管理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