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人民消费安全,11月3日,广西平乐县工商局开展了食品小摊贩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对食品小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加强对食品小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小摊贩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食品安全承诺、食品进货查验和管理等自律制度,并要求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三是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将食品小摊贩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坚决禁止小摊贩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四是积极配合城管、市容环境等部门,规范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该局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食品小摊贩73户次,有效地规范了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