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荣县辖区内营运的改装电动三轮车逐渐增多,由于品牌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确保其质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营运出租车、人力三轮车车主合法权益,荣县质监局根据荣县政府工作安排于8月-10月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从是否对电动三轮车进行加装车蓬,厂家执行标准,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证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等几个方面入手,逐一对荣县城区内经营电动车的商家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车身未贴铭牌,无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时间,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等问题。对发现问题的电动三轮车,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厂家索取相应证书,无法提供证书的厂家,商家不得销售其产品,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通过此次检查,商家对电动三轮车应具有的相关证件资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规范了荣县电动三轮车的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