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滨州市质量技监局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全面展开,截至4月2日,该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已为全市500多个检验合格获得健康证的车用气瓶办理了使用登记,新发放的车用气瓶安全登记标志就像是一个个身份证,被加贴在汽车的显著位置。
近年来,滨州市安装车用燃气气瓶的车辆已有700余台,车用气瓶的增加对全市经济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目前车用燃气气瓶在安装、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上处于盲目、无序、不安全、不规范状态,其使用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发以后,滨州市质量技监局积极宣传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对全市车用燃气气瓶开始了逐车逐瓶的登记工作。
该局多次召开由各改装厂、天然气加气站、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以及私人车主参加的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宣传介绍国家关于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介绍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办理程序、充装许可、安装许可申请程序、定期检验要求、报检检验注意事项及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要求。
该局就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工作与安监局、交通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多次协商交流,商讨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的好思路、好方法。同时,他们加大了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宣传力度,向各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各改装厂、天然气加气站发放了《国家对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气瓶使用登记程序》宣传材料,使车用燃气气瓶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充装单位都能了解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气瓶充装及安装行为,督促使用者积极办理使用登记,依法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车用燃气气瓶的使用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