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公布25个型号足浴器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结果,发现4种型号产品存在安全隐患,24种产品在防干烧等性能方面未达到国家推荐性标准。对此,中消协呼吁国家对足浴器产品进行3C强制认证。
中消协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多家大、中型商厦和超市购买了13个品牌的25个型号足浴器产品,并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验中心进行了比较试验。检验结果显示,存在安全隐患的4种型号产品分别是“佳爱特FBM-968豪华型”的“标志和说明”项目、“凯仕乐KSR-2018A”的“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佳朗GL-6389”、“凯仕乐SX-806”的“结构”项目。
令人吃惊的是,在受检产品中,既符合安全标准,又符合标能标准的只有一个型号。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足浴器产品要通电用水,其安全隐患直接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目前,足浴器产品未列入国家强制性3C产品认证(CCC)目录范围,也不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
据悉,国内目前开展该类产品安全认证的,只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CQC自愿性认证,但由于该类认证模式属于自愿认证模式,所以实际取得CQC自愿性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保证产品安全质量的企业并不多。因此,中消协呼吁,建议相关部门应考虑将足浴器产品加入CCC目录,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尽快排除该产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