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两害相权取其轻”,可真到了“取”的时候,不见得谁都能下得了手。现在空气污染严重,汽车尾气是主要罪魁之一。不用说,要改善空气质量,必须提高燃油品质。可是,在污染环境和因提高油品质量而要增加成本这两“害”之间,油企们权来权去,往往分不清轻重“取”偏了。
最近一期《瞭望东方周刊》(2013年第34期)刊发了关于我国油品质量的文章,写出了油企们在“权害”时的立场错位,以及因过多考虑自身利益而因小失大的问题。我们知道,相比环境污染这件事关生命健康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利益再怎么强调也是小事,没有谁能够凌驾于这一原则之上。可油企们却不这么看。文章指出,一提油品升级,油企一般会说“我们有技术但缺资源”:一方面,我国原油本身就不如中东地区的油好,高质量的轻石脑油产量低;另一方面,虽说可以通过液化气异构烷烃技术提升油品质量,但国内液化气都被用来做饭了,让油企面临“无米之炊”的困难。
真有“无米之炊”这事?事实上,从资源上讲,我国并不是没有优质的石脑油,而是这部分轻质资源基本上都被拿去做乙烯等石油化工产品(它们的市场价格要高多了)了,剩下较重的成分来炼汽柴油。另外,技术上讲,煤制烯烃的成本比石脑油制烯烃低得多,如果从资源效率优化的角度考虑,优质的石脑油可以拿去做更好的汽柴油。可油企及一些石油化工专家反对煤化工,因为煤化工替代能力会对石化行业形成冲击。还有,就目前情况看,我国液化气资源并不紧缺,甚至还有些产能过剩(由于天燃气管网建设和价格降低,液化气燃料市场份额被进一步挤占),“用来做饭”之外还有大量剩余可以用以提高油品,为车辆做更好的“饭”。可油企却不这样干,为什么?因为液化气可以直接卖钱,而且价格不低。
显然,“米”是有的,就算差点、少点,成“炊”应该不成问题,而油企却以“无米”推托,说到底不是做不了,而是不想做。其实,在“无米”之外,油企们常拿来说事的成本借口,也有“无心”之嫌。炼油环节的确利润很低,甚至要倒贴钱,但是石油化工产业的上端和末端都是高利润,甚至可能存在暴利,以巨利补小亏,油企们轻松得很,总账算下来,根本不存在其所谓的“炼油成本增加,企业承受不了”的问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话反过来说也对:只要人无心,世上皆难事。提高油品质量这顿“炊”,若油企们无心做,都把“米”藏着掖着甚至扔了,老百姓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上的。环保部正式发布的《第四、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里的一些指标要求、清净性要求等之所以得不到采纳,《汽车排放标准》限定的供油时间之所以被一再推后,皆因油企“无心”之故。大家看看这份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就明白问题所在了:在制定和通过第五阶段汽柴油质量标准时,该委员会37名成员中来自“三桶油”的代表有25位,而环保系统的代表只有两位。用一位环保人士的话说,环保部门的代表仅仅是“一小撮”,一表决,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环保代表只能沦为“打酱油”的角色。
看透了油企的“心”,也就知道了其权害的立场,取予的偏重了。油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个利益必然高于油企们的商业利益,如果升级油品质量就是因为环境污染已经足够严重,伤害到公众的环境权益,那么在制定和通过标准的时候,油企及其利益代表们是否应该做出点牺牲,把“心”摆正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