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根据《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3〕141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选取”的工作方式,经各地旅游部门和质监部门推荐,现确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
各地旅游、质监部门要联合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以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为对比目标,积极开展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希望被命名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的单位,积极发挥示范性带头作用,认真配合做好质量对比工作,带动旅游企业实现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