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县质监局对县内在省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5家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这5家生产企业存在主要问题是桶、瓶装水中的菌落总数、偏硅酸等质量指标不合格。该局对这5家企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质量控制,严格灭菌消毒程序,保证桶、瓶装水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将对其采取停止生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