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会期间,由邢台市质监局、农业局、清河县质监局、清河县大蒜协会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审定委员会,对两个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为:两个标准的编写均符合GB/T11—2000的规定,并与该行业的有关标准规定—致,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科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保证产品质量和市场销售的需要。
清河县油坊镇沿卫运河地带的群众有种植大蒜的传统习惯,上世纪八十年代,该地区种植的紫皮大蒜就曾出口西欧、北美等国际市场。随着近几年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现在种植面积已近万亩。为进一步指导普及大蒜的无公害生产,实现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民增收,拉动经济增长,该县质监局积极支持和帮助油坊镇人民政府对大蒜种植实行标准化管理,为起草好标准,该县质监局与油坊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山东金乡进行了参观和学习。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相关人员广泛调研,几易其稿,最终完成了标准起草工作。此次审定通过的《无公害食品·油坊大蒜生产技术规程》和《无公害食品油坊大蒜质量标准》是该县第一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它必将对我市无公害大蒜的规模化种植和规范化管理起到有效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目前,清河县油坊镇大蒜种植规划面积已达36000亩,该标准在广大蒜农中普遍推开后,可使近万户蒜农实现增收3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