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地方标准的时效性,保证地方标准的统一协调、科学合理,建立与该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天津市质监局决定从10月28日起对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清理整顿将对2010年12月31日前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提出确认继续有效、需修订或应废止的意见建议。经清理整顿后,对需修订的地方标准,由各行业管理部门将标准的修订工作列入计划,并申报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由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尽快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