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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194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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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村、社区里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有专人进行协管了。10月27日,广东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94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聘任公告,宣告协管员正式“走马上任”。据介绍,这些协管员如果查实了违法行为,可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记者了解到,此次聘任的194名协管员分别来自中堂、石龙等10个试点镇街。每个社区(村)都有3-4人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协助食药监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进行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

  协管员聘期两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在日常工作中,协管员不具有“四品一械”行政执法权,不得私自查封扣押管理相对人的物品。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奖励办法,如果协管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食药监部门职能范围的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可根据社区(村)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

  其具体的奖励标准为,餐饮消费环节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奖励不少于3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300-800元奖励。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货值金额的5%、3%、1%计算,最低奖励不少于5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0元。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50-200元奖励。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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