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出经标二字第10220019151号函,表示“膨胀玩具”系为供儿童玩耍游戏的产品,属该局依“商品检验法”第三条公告的应施检验玩具商品范围,自2014年1月1日起,该类商品应符合CNS 4797-3玩具安全(物理性)第3.3.2节的检验规定后始得输入或运出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