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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县质监局依法加强校服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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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质监局对全县校服生产企业生产的中小学校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依据《浙江省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要求,所抽检样品的接缝强力、甲醛含量、致癌芳香胺染料等18个项目均符合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要求。

  宁波市辖区校服生产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择优备案、留强汰劣”。通过对各企业的生产规模、制作设备、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企业信誉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认定,选择有资质规模、信誉良好、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作为宁波市学生服(校服)生产登记备案企业,并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学校只能采购登记备案企业生产的校服,招标也只能在登记备案企业中进行。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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