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雾霾锁都市”的警报接连不断之时,油品质量成为众矢之的,国内要求油品升级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油品国标严重滞后于汽车排放标准和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的要求。而制定标准的权力掌握在石化企业手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充分”体现企业的利益和意见。
“雾霾锁都市”,油品质量低下难辞其咎。不仅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曾直言:“尾气排放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就连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2013年早些时候也不得不承认,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直接责任者之一。但同时他又解释说,这并非因油企质量不达标,而是我国标准不够。
这样的解释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逻辑上也通:油企质量虽然不够好,但总算达标了,不能追究油企的责任;要追究责任,那只能怪国标过低。但如果您知道油品的标准制定者——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构成,就会有些瞠目结舌了:在这个委员会中,90.9%的委员来自石化系统、2.3%的委员来自汽车产业系统、4.5%的委员来自环保系统;主任委员来自中石化,且秘书处设在中石化。
不难看出,油品标准的制定权实际上掌握在石化企业手中。低标准生产出“达标”的低质产品,“充分”体现了油企的利益和意见。而一旦成为“雾霾”的罪魁祸首,就将责任全部推给标准,这种类似于贼喊捉贼的金蝉脱壳之计,难免让专家都对油品升级的前景不大乐观,收缩石化企业标准制定权的呼声也就理所当然了。
然而,问题的根源并不当真在于企业掌握标准制定权。行业领先企业主导制定行业标准是国际惯例和大势所趋。这首先是因为,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很多新兴的行业是由企业创新开拓出来的,而并非先有什么标准,领先企业的技术标准就自然而然成为行业标准,国标乃至国际标准有这样的企业主导,完全不会有何非议。
在另外一个层面,鼓励先进企业制定标准,实际上是在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是:一流企业做标准。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参与制定标准,会通过制定高标准淘汰落后企业,维护自身利益;而绝不会制定低标准,让进入门槛过低,给自己平添过多竞争对手。后进企业想成为行业的领导者,也只有通过追赶先进标准,甚至创造新技术开拓新领域方可实现。由此形成了企业制定标准的良性竞争与循环,客观上促进了技术发展。
但是,无论是之前的奶企制定标准的争议中,还是现在讨论的油品标准,国内大企业参与制定标准,都出现了标准向低靠拢的趋势。这并非标准制定制度出现了南橘北枳的变异,究其根源,还在于垄断思维没有打破。能够参与这些标准制定的大都是垄断型的大企业,而且是资源与经营性垄断,而非技术垄断性的大企业。因为垄断优势,它们不惮放低标准导致竞争激烈,反而乐享低标准带来的低投入、高利润。
因此,一方面要遏制低技术条件下的垄断性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话语霸权;另一方面还须打破垄断壁垒,从根源上消除将标准制定得越来越低者的利益动机和路径依赖,迫使他们只有将标准制定得越高,产品质量越好,才会对自己越有利。只有这样,社会公益才能得以保障,对将来必须面对世界竞争的企业也有益无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