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花草茶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其中一种花草茶的配料表中有马鞭草成分。由于马鞭草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属于药品原料,且不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因此,太仓检验检疫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的规定,作出该批花草茶不予入境的处理决定。因退运成本高,企业决定对该批货物作销毁处理。
我国茶文化源远流长。近年来,茶饮中食药两用材质的养生作用尤其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花草茶产品日渐盛行,在给市场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风险。企业在进口该类产品时,一定要认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充分了解产品使用的原料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食用,以免产品到达口岸后无法入境给企业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