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澳大利亚修订葡萄繁殖材料进口条件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DAFF)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909)称,葡萄(Vitis spp.)插穗、组培苗和种子的进口条件已经过修订,其中入境后检疫(PEQ)要求有一些重大变化。

  最近的一项审查建议强化现行PEQ要求,包括增加对55种已知的和新出现的检疫性病原体进行活性检测(包括PCR检测)。这些修订将提高PEQ中的病原体检测效果,并且减少了PEQ中种植休眠插穗和组培苗所需的最短时间。

  新进口条件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休眠插穗: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6个月;50℃条件下的热水处理时间从20分钟增加到30分钟;用PCR检测法代替葡萄栓皮病的木本指示植物检测法;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组培苗(微植株):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2个月;用PCR检测代替葡萄皮尔斯病菌(Xylella fastidiosa)的热水处理;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种子:最短PEQ期从3个月增加到9个月;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

  此外,还需注意:一是新进口要求适用于2013年7月26日以后进口的葡萄繁殖材料。二是目前正在进行PEQ种植的葡萄繁殖材料需按照新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筛查。

作者:张江华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