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向世贸组织秘书处发出了修正机动车安全标准的通报(G/TBT/N/KOR/438)。通告修订了部分韩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使之与联合国法规保持一致,主要内容有:一是为确保校车安全,应安装广角镜、后视摄像头或倒车音响警报装置及停车信号装置;二是为提高校车(乘员36人以上)持续制动系统制动性能,制动减速性能从0.6m/s2提高到0.9m/s2;三是为确保车辆驾驶安全,制定了轮胎标准[与联合国(UN)法规No.30、54相同];四是为执行小型摩托车(50cc以下)登记,制定了新的小型摩托车测试标准(与联合国GTR No.3相同);五是为生产氢燃料电池车辆提出了标准。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均为2013年底。
中国是汽车和摩托车的出口大国,仅2012年,中国摩托车出口额达52.32亿美元,汽车出口额达117亿美元。对韩国出口量虽然不大,但韩国的修订法规代表了一种趋势和倾向,依然需引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对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企业:深入研读韩国新的机动车安全标准,密切关注该法规批准和生效日期,组织专门部门进行法规应对;严格按照韩国法规要求进行机动车生产,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工序,使车辆满足法规要求;强化科技研发,增加产品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如研发先进的持续制动性系统,发动机启动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