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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质监开展果蔬汁类饮料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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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中旬以来,新闻媒体对安徽、江苏、山东等地的部分生产企业涉嫌使用“瞎果”(指的是那些腐烂变质、或是在未成熟之前就跌落的水果。)加工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为保障云南楚雄州生产加工环节以果蔬为原料的饮料产品质量安全,楚雄州质监局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生产加工环节果蔬汁类饮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楚雄州质监局高度重视果蔬汁类饮料产品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县、市、区质监局发出质量监督检查督办书,认真组织对辖区内以果蔬为原料的饮料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抓住重点,明确对象。全州质监系统在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四重”(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基础上,一个不漏地对本辖区内的果蔬汁类饮料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100%检查排查覆盖到位,100%督促隐患整改到位,100%检查记录归档到位。

  三是把握要点,加强告知。全州质监系统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首先书面通知企业进行自查。在现场检查中把握要点重点,突出检查企业生产加工原料用水果及蔬菜等原材料的进货验收把关,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瞎果”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同时,现场下发书面告知文书,告知企业一律不得使用“瞎果”类原料用于生产、加工食品。

  四是紧密结合,加大抽查。全州质监系统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大检查、8个专项整治、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要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加大对果蔬汁类饮料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五是严格纪律,从严监管。全州质监系统在此次检查中,认真落实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执法检查做到“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凡发现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专项检查,全州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果蔬汁类饮料企业12家,通过认真细致的全面排查、检查,全州辖区内暂未发现果蔬汁类饮料产品企业使用“瞎果”进行生产、加工果蔬汁类饮料产品的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楚雄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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