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提高乳粉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坚持提质增量并重、扶优汰劣并举,加快奶源基地建设,壮大加工龙头企业。计划到2017年,该省乳粉产能达到20万吨(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10万吨),质量抽检合格率100%。培育2个~3个乳粉“中国驰名商标”。建设生产乳粉用标准化规模奶牛场600个,存栏泌乳牛25万头,平均单产7吨,生鲜乳蛋白含量3.2%以上、乳脂率3.8%以上。
河北省气候条件适宜、饲草饲料资源丰富,是重要的奶牛养殖优势区域,奶牛存栏和奶类产量均居全国第三位,发展乳粉业具有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奶业发展,推进奶牛规模养殖,整治乳品行业秩序,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面对国家出台加强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措施,这一难得机遇,河北省准确把握乳粉发展的新形势,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乳粉业加快发展。
打造一流奶源基地
围绕乳粉加工龙头企业需求,瞄准国际质量标准和先进饲养模式,通过乳品企业建基地、养殖大户扩规模、奶牛小区抓改造,建设生产乳粉用标准化奶牛场。配备全混合日粮饲喂机械、奶牛卧床、牛舍冷风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防疫条件和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标准要求。全部饲喂苜蓿等优质牧草和全株青贮玉米,采用优质冻精选种选配,全部实施生产性能测定,与全省乳粉企业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建或建立利益联盟的奶源要达到100%。在黑龙港流域和坝上地区,大力发展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支持奶牛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订单等方式,种植青贮2号、农大108等专用玉米品种。鼓励草业公司购置先进收割、加工设备,提高饲草加工水平。到2017年该省新增紫花苜蓿种植面积25万亩、饲用玉米40万亩。新建养殖场同步建设高标准奶站,现有奶站配齐设施设备,安装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和生鲜乳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乳粉企业严格执行购销合同,实行优质优价,及时公布收购价格,对合同奶站全程监控,保证生鲜乳质量。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做大做强乳粉加工企业
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盘活闲置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引导企业抓住市场整合的有利时机,加强与知名乳粉企业的联系沟通,主动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发展环境,吸引大型乳粉企业到奶牛养殖优势区域和乳粉加工基础较好的地区投资建厂。到2017年,该省建成2家~3家年产5万吨以上的乳粉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谋划实施一批乳粉加工项目,力促如期达产达效。优先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扩容,自建奶源基地,延伸产业链条。新上乳粉生产线必须符合《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认真抓好乳粉企业审核清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的鲜奶分离、浓缩蒸发、喷雾干燥、密闭包装自动化生产设备。新建、扩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都要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生产工艺、产品功效、质量保障等科研攻关。引导企业与食品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平台。
支持乳粉企业购置先进检验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督促企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帐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行HACCP和GMP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行为。引导龙头企业着眼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强力打造知名乳粉品牌。引导企业开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创新营销方式,培养忠诚客户。加强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乳粉流通体系建设
支持乳粉企业巩固大中城市消费市场,积极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企业设立乳粉专营店,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试点,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在全省逐步推广。支持企业与大型超市开展合作,设置知名品牌乳粉专柜。引导乳粉企业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组织有意愿的大型乳粉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赠送公益活动,培养新的消费群体。支持企业开发生产车间旅游项目,纳入当地旅游线路。组织消费者参观乳粉企业和奶牛养殖基地,通过零距离体验,取得认同和信赖,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奶牛养殖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添加违禁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乳粉企业要全面开展原料检测、生产过程动态检测、产品出厂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监测和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和质量监管,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经营单位认真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公示目录之外的婴幼儿配方产品,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乳粉,必须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规范乳粉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粉违法行为。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定期发布生鲜乳及乳粉质量检测信息,乳粉企业要主动公开质量信息。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地奶牛养殖、乳粉加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有关部门要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收集和研判,准确判断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向,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信用档案,相关部门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共享,及时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发现问题产品,严格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偿。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保障措施
该省政府成立推进乳粉产业快速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奶源基地和乳粉企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关协调机构。新建、扩建标准化奶牛场,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新建、扩建年产3万吨以上的乳粉加工企业,用地指标由省、市优先安排。省内企业新建、扩建乳粉生产项目,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农技及阳光培训工程资金用于奶牛养殖、牧草种植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农机补贴资金用于奶牛养殖、奶站、牧草加工设备购置补贴的比例不低于10%。公安交管部门对乳粉运输车辆进城免费发放通行证。金融机构把乳粉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政策性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生鲜乳收购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推广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乳粉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河北省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要积极为新建、扩建奶牛养殖场提供担保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为奶牛养殖场、乳粉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河北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2亿元,设立推进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每年整合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振兴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3亿多元,重点支持乳粉企业技改和新建、奶牛场和饲草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乳粉产业。相关市、县也要积极落实资金,支持当地乳粉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