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品牌办获悉,厦门市已经正式启动第三届厦门市质量奖申报工作。有意申报的企业需于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该市品牌评价办公室。
根据《通知》,申报企业应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诚信记录、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且有效运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企业产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品;在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并且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局国内同行前列。
此外,凡有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存在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的情况;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据了解,“第二届厦门市质量奖”评选有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三个组织获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