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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提示:欧盟对我国四类商品加大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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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欧盟发布(EU)No 925/2013号委员会实施条例,修订(EC)No 669/2009号条例附录I,强化对我国草莓、面条等商品的检查力度。该法规已于10月1日实施。

  据了解,欧盟新法规涉及我国出口的四类产品,包括草莓、挂面、茶叶、甘蓝和柚子。针对我国输欧的草莓,欧盟对其中的诺瓦克病毒、甲肝病毒提高了抽检比例,并且规定抽检比例为5%;针对输欧的挂面,将其中铝的抽检比例定为10%;针对茶叶、甘蓝和柚子产品,欧盟将加强对其中农药残留的抽检比例,规定茶叶抽检比例为10%;在甘蓝(其他芸苔属为蔬菜西兰花)、柚子中的抽检比例为20%。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欧盟的最新官方消息,加强对相关产品中病毒、化学含量、农药残留的出厂检测;二是联系检验检疫部门,对输欧的茶叶、甘蓝、柚子等产品加强农药检测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要求;三是企业采取“农户+基地+企业”的模式进行产品种植和生产,并建立农药使用清单,严格控制农药使用。

作者:盛君莎 魏魏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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