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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检验检疫局退运进口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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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宁波某企业从德国进口的4台储气罐作出退运处理。这是宁波口岸首次退运检测不合格的进口压力容器。该4台储气罐是企业进口的印刷机设备中夹带的蓄能装置,属于压力容器。根据我国进口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储气罐交由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结果表明,4台储气罐W1环焊缝存在未熔合缺陷,不符合我国《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宁波检验检疫局依法要求收货人将不合格的压力容器退回制造厂商。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使用不当或使用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根据我国《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国境内制造、使用的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压力容器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企业在签订对外合同时,应当确认进口压力容器或夹带的压力容器的制造商拥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同时,进口的压力容器须检测合格,确保进口设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作者:孟波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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