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依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株洲市质监局开展了一次能效标识监督大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销售、使用环节中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各种产品,为此,该局计量科、监督科组成检查小组,深入株百商场、步步高、苏宁等电器销售点,对其展销、库存的电脑、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的能效标识逐一核实,并在检查过程中对商场销售人员及消费者进行了能效标识、国家节能政策宣传。此外,该局计量科还深入株冶、南车、株化等企业现场,检查其在用列入《目录》中的三相异步电机、通风机、高压钠灯等耗能器具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能耗标识。
检查发现,株洲市销售及使用的列入《目录》中的节能产品均按要求标注有能耗标识,未发现冒用、套用其它产品节能标识和经销商利用能效标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此次活动对于增强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普及和认识,整顿市场秩序和规范商家销售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