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政研室 冯军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再次重申要促进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出口竞争新优势的核心在“优”,关键在“促”,质量基础不可忽视,质检系统责无旁贷。
一、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体现质量的本源
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需要推动研发、设计、制造、物流等高附加值环节升级,延长国内产业增值链,把品牌叫响国际市场,把服务延伸到境外,根本方向是必须坚持以质取胜。
质量是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基础。质量管理理论认为,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不仅包含产品的可靠性、符合性、安全性等固有特性,也包括产品之外的“大质量”的经济性、广义性、时效性、相对性和满意性等特性。因此,质量既是物质的,反映消费者价值取向;又是运动的,消费者质量安全需求不断增长,质量也随之不断调整、螺旋上升。产品从设计、制造到仓储、售后的全过程,都离不开质量。出口竞争的外在表现即为质量竞争,没有质量作保证,就不会有创新的技术、优质的品牌和良好的服务。只有不断改善品种质量,取得出口商品的质量优势,才可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技术是出口竞争新优势的要素。科技创新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先导和最活跃的因素,是质量的保障。任何技术,都必须以质量为基础,并为质量提升服务。从世界范围的3次工业革命来看,都是技术革命引发的质量革命。技术进步,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形成整体竞争优势。发展对外贸易,需要把技术提升作为关键,重点发展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带动整个产业体系的技术升级,在“中国制造”基础上推动“中国设计”、“中国创造”,不断推动出口竞争优势的可持续发展。
品牌是出口竞争新优势的载体。品牌是产品综合品质的体现和代表,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信用标志。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和贴牌产品利润在整个产值链的占比较低,影响力越来越小。要形成出口竞争优势,需要建设出口品牌,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出口商品的开发优势、质量优势、文化创新优势高层次融合,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
服务是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平台。服务是质量的延伸,商品扩大出口的同时,对服务的要求也更加迫切。有研究表明,服务贸易已经成为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只有大力推动研究与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商贸流通、管理咨询等服务出口,以货物贸易带动服务贸易,以服务贸易的加快发展促进货物贸易的提升,才能延长出口产业链,实现出口贸易发展与出口竞争优势的良性互动、双促共赢。
二、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符合外贸转型发展的要求
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和我国外贸形势发生新变化,要求我们通过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水平,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平衡发展。
这是推动出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的紧迫任务。出口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2012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国和第二进口国,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但距离外贸强国还要走很艰难的路。当前我国外贸增长主要还是依靠量的扩张,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未根本转变,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我国要实现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必须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促进出口结构优化调整,依靠创新驱动,促进加工贸易增值,实现从量向质的转变。
这是推动出口从成本和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的紧迫任务。我国纺织品、服装等传统优势出口商品主要依靠劳动力比较优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以加工贸易为主。劳动力、国内材料价格增长,以及国外货币贬值,曾经强劲竞争力的成本红利日渐“薄化”。需要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商品档次和附加值,提高贸易增长的质量,形成我国外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这是推动出口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紧迫任务。我国虽已成为“世界工厂”,但总体上处于国际分工和产业链的中低端,世界经济的任何波动,都会对我国外贸造成巨大震荡。2012年我国出口商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损失622亿美元,被美国和欧洲召回和通报案例分别占其全球总数的57%和58%。这既有技术措施和商品质量不高等因素,更多显示国际市场、资源、技术、标准等日益激烈的竞争,迫切要求我国外贸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技术进步和品牌创新,在“中国制造”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中国创造”。
三、促进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需要加强质检服务保障
质检系统要综合发挥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疫等职能作用,综合施策,促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提升和外贸结构优化。
要坚持以质取胜。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指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促进出口贸易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水平。引导培育出口品牌,抓紧扶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技术的产品出口,引导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品牌制造商转变。制定促进外贸平衡发展措施,控制“两高一资”商品出口,实现外贸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要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强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研究,强化规则意识,建立倒逼机制,完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应对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推动标准化合作,促进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加快检验检疫证书国际核查,妥善应对摩擦。
要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发展部署要求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积极转变检验监管思路。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完善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分类管理等服务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出口成本。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完善口岸查验平台、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疫监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要加强质检国际合作。围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服务我国外交外贸大局,加强质检双边、多边合作,扩大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深化与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拓展与新兴国家的发展合作,推动解决有关贸易问题。充分发挥ISO、IEC常任理事国作用,积极参与质检国际规则的制定,提高质检政策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四、促进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需要加快质检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重点推进的重要工作。质检工作要加快职能转变,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促进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
要把工作突破口放在继续简政放权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转变职能的重点,更是难点。我们要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简字当头,放字当头,最大限度减少对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审批,降低对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限制,能够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够下放的坚决下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上。强化对外贸发展趋势研判,建立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出口产业发展。完善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健全质量准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动植物产品检疫准入、进出口商品注册备案等准入制度,推动贸易平衡。加强质检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竞争环境。
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检验检疫监管上。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加强企业监管,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推动进出口企业完善质量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加强商品监管,突出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项目,加强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严把进口检验检疫关,不断提高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加强出口行为监管,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违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
要把工作抓手放在创新公共服务上。充分发挥先进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拓宽认证认可领域,完善合格评定程序,推动第三方认证结果采信。继续完善集中统一的认可制度和法定的资质认证制度。推动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联盟和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推进质检系统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为质量国际竞争做好公共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