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关于局部空间加热器的法规草案(G/TBT/N/EU/134、135)。
该草案规定了关于局部空间加热器的最低能源性能、最大颗粒物排放量、最大有机气体化合物排放量、最大一氧化碳排放量和信息要求,并且依照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规定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此外,还对局部空间加热器能效标签要求和产品信息作出了规定。本法规草案基于已经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的两次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的结果。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初,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