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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查获千余罐不合格进口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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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岛口岸一代理商自西班牙进口了一批喜达士牌豆类罐头,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标签标注含有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根据我国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焦亚硫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为该类罐头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据悉,该批货物共计130纸箱、重889.2千克、合计1560罐,青岛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其作出销毁处理。

  焦亚硫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具有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如超量超范围食用会危害肝脏、肾脏等器官,严重时会致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具有防腐和抗氧化作用,过量食用可导致呕吐、腹泻等。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进口商在进口前应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不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作者:谢亮 鲍星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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