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上午,湖南省地方标准《绿色乡村》、《乡村绿色家庭》发布会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卫东出席发布会并作重要讲话。湖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湖南省质监局相关处(室、局、院)负责人、相关标准起草单位代表等共80余人与会。会议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江涛主持,湖南省、市主要新闻媒体代表对本次发布会进行了全程报道。
绿色湖南建设是指要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构建具有湖湘特色和底蕴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湖南,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化两型战略,提升长远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制定《绿色乡村》、《乡村绿色家庭》两项地方标准是为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在绿色湖南建设的基础作用。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湖南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归口,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攸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组织起草编制完成。
《绿色乡村》明确了绿色乡村的定义,绿色乡村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乡村,该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内创建绿色乡村的基本条件,包括组织与制度、村容村貌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产要求和评价方法,主要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乡村绿色家庭》明确了绿色家庭的定义,绿色家庭是指居住场所的环境符合一定要求,家庭成员的环保行为、意识具备一定条件的家庭,该标准规定了全省创建绿色家庭的基本条件,包括绿色意识、家庭环境、垃圾与污水处理、资源节约、家庭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和绿色家庭的评价方法,主要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内的乡村家庭。
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卫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两项地方标准的重要性,认为随着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件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二是发挥标准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三是切实抓好标准的贯彻实施。
两项标准的发布,是湖南省深入推进四化两型、绿色湖南、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总结,是全省标准化战略实施的重大成果,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发展思路,为政府部门评定绿色乡村建设提供标准依据,为乡村及乡村家庭提升绿色标准化意识提供实际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