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邀请盐城市质监局、建湖县政法委、建湖县人大、建湖县优化办、建湖县法制办、建湖县法院、建湖县检察院、建湖县公安局、企业法律顾问、媒体等领导和专家代表,针对无锡市某某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力电缆案、建湖县某镇某某木材门市部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盐城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案在建湖质监法制庭举行“开门审案”,案件承办人员介绍违法事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建议,案审办介绍上述案件初审意见,案审会全体成员从案件的主体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有效、运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等方面分别发言,阐明各自的观点,应邀领导、专家代表进行了点评,达到预期效果。
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质量违法案件已经成为建湖质监局常态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自2004年以来已举行了25次“开门审案”、审理案件57件。9年来,该局通过经常性的“开门审案”,不断深化“开门纳谏,阳光审案”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和质监法治、阳光质监建设,不断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积极培植办铁案的能手,努力使承办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经得起检验和评判。
建湖县质监局不断创新举措,深化规范化执法和法治质监建设。一方面积极推进“行政案件主办人制度”,通过公开推选和确定行政案件主办人,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工作责任的主要抓手。另一方面,将“行政执法证扣分管理”作为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质监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内部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稽查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行政复议无撤销,行政诉讼无败诉。近年来,该局2名执法人员参加省质监局业务大比武取得笔试第一、综合第一的好成绩,1件案件获盐城质监系统“执法优秀案件”、1人获“办案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