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内蒙古通辽市质监局联合通辽市质计所检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雷达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目前,检查组已对开鲁县、库伦旗、科左中旗、霍林郭勒市以及扎鲁特旗境内在用的交通管理测速装置进行了依法检定。同时将检定、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及其地点分布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保障人们出行安全的同时,保证交警部门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
此次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法定计量器具检定的管理水平,规范了交通安全执法计量仪器设备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