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贵州省黔东南州质监局组织开展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班,各县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和监察人员、该州质监局法规科、特监科、黔东南州特检所全体人员、家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宣贯培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完善加强部分,突出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即企业是主体,政府是监管,社会是监督。二是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的两大原则。三是特种设备经营、销售环节的监管。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包括检验、人员培训、制定安全制度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五是如何实现安全工作和节能工作相结合。六是特种设备的可追溯制度。七是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八是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九是在事故的责任赔偿中体现民事优先的原则。十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
本次新法的学习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参会人员法律意识,为《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