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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积极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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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奶粉、地沟油、镉大米……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9月26日举行的一年一度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中山市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焦点也是食品安全。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表示,中山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将以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陈良贤还告诫相关部门,“几个部门不要认为下来要机构改革,有些事情就不管了。”据悉,中山应于本月底前拟定上报改革方案。

  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滞后

  近年来,中山市食品安全监管总体处于稳定可控状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陈良贤认为,由于食品安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高度关联性,中山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中山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还比较滞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尚未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手段和装备水平不够先进,还难以满足现实监管的需要。

  陈良贤透露,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正自上而下开展,中山市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将以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责任,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过,陈良贤告诫相关部门,“几个部门不要认为下来要机构改革,有些事情就不管了。”陈良贤说,当前,各监管部门要按原职责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各项专项治理整顿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监管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求不降低。

  “对失信企业要及时曝光”

  陈良贤说:“中国出口到国外的农产品,合格率99%以上,但是内销给自己吃的食品合格率多少呢?一定要引导和监督企业,让企业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给国外还是国内,生产出一流、安全的食品,不能是出口的都是安全的产品,自己吃的是有问题食品。”

  在接下来的工作部署中,陈良贤说要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及企业直接主管人员的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完善‘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管理。”陈良贤说,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社会各界便捷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社会信用联防机制,实现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监管效果。对守信企业要广泛宣传,并给予政策、项目、融资等支持;对失信企业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并加强检查和处罚,对严重违法者实行行业禁入。

  “部分镇区监管经费不足”

  在发言中,不少部门均反映部分镇区监管经费不足,检测设备简单。中山市副市长吴月霞也表示,市级食品安全经费得到基本保障,但个别镇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镇区食品安全监测设备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求,尤其是快筛快检设备不能满足日常监管需要。

  据悉,目前,中山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保障食品抽样检验监测,2013年中山市财政划拨食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2000万元。“技术装备这点钱不能省,该充实的要充实,该完善的要完善,确保市民吃到的食品是安全的。”陈良贤说,食品检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最基本手段,在无法检验出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食品安全是无法保证的。

  部分农民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问题: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使土壤、水质、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影响农作物质量安全。部分农民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违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

  建议:利用中山农村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土地发包及土地承包权流转较为规范等有利条件,鼓励引导企业和农户实行连片集中经营。推广先进的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新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此外,加强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入品使用情况和生产过程记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对小作坊监管缺乏明晰法律依据

  问题:目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人大制定地方小作坊管理办法,而广东省人大至今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使当前对小作坊的监管缺乏明晰的法律依据,个别领域出现监管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确、互相扯皮推诿等现象。

  建议:目前,中山已经建立小榄竹源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等5个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基地。市政府要推动有条件的镇区参照小榄模式,按照“集中生产、自主经营、厂场挂钩、规范管理”的运作方式,引导烧腊、豆腐、豆芽菜、熟食肉制品、面制品、土炸花生油等行业统一进场、集中生产。

  部分企业在食品收购等环节过量使用防腐剂

  问题:中山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参与食品流通环节的企业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溯源管理难。企业分级包装水平总体偏低,少数企业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

  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食品农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逐步在名牌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中推行使用标识,引导企业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为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做准备。同时,扶持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农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和质量意识

  问题:部分食品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了解甚少,对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为追求高利润,往往忽视食品质量安全,使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段,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更有甚者,使用非食品原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原料、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

  建议:建立完善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开展诚信评价,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社会各界都能便捷地查到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形成社会信用联防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不少群众的消费取向仍是“价格优先”

  问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少群众的消费取向仍然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不够。此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建议:发展第三方监督,让消费者组织和行业协会自觉抵制违法企业。例如,借鉴韩国农协及欧洲消费者组织的做法,发挥食品领域消费者保护组织和行业协会的自控作用,对违法企业进行监督和抵制。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化。

  镇区没有监管分支机构食品巡查人员流动性大

  问题:食品生产链条长,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但是中山市镇区没有监管分支机构,监管触角无法进一步延伸。由于待遇、编制、工作压力等问题,食品巡查人员流动性大,而新进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导致监管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受限。

  建议: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在镇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队伍,同时在待遇、编制、职称晋升、经费补助和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的积极性。

  处罚标准过低难以遏制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目前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标准过低,难以遏制食品违法违规行为,部分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无法证实其违法所得达到5万元以上,难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契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公安机关受理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举报和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凡是达到“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的,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监管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盲点”“死角”

  问题:监管职责不够清晰。在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实施监管,但在省及省以下改革还没有完成,仍然存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或出现“盲点”、“死角”。

  建议:当前,中山市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主要分布在卫生、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检验机构重复建设、资源分散浪费,制约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提升。在食品安全考核机制方面,吴建新建议在现有考核体系基础上适当增加食品安全工作在镇区政府实绩考核中的权重,突出村(社区)、街道一级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

  焦点

  中山食品安全八大不足

  2013年5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重大课题调研组,围绕“食品安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开展监督调研。重点调研中山市监管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难点问题。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新认为,要清楚看到中山食品安全还存在不足,离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群众期望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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