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几年的清理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们国家特殊膳食食品的框架基本成熟了。以运动营养食品为例,跟国际法规、法典、其他国家体系上是一个比较吻合的关系。”在2013年海峡两岸运动营养食品技术与应用专家论坛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韩军花博士对我国运动营养食品标准体系建设进行了简介。
何为特殊膳食食品?据悉,在国际食品法典中,特殊膳食食品的分类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的食品、减肥或者是其他保持身材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这样的一些分类。在欧盟和美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特殊膳食和食品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情况: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限制能量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运动食品等。
由此可见,在一些国家的、标准体系里面,已经将运动营养食品列入特殊膳食食品的标准体系。另外有一些国家,虽然在目录里没有明确地列出来,但是在管理方面已经将它纳入到特殊膳食用、特殊目的用、特殊营养用等等。
韩军花表示,根据卫生计生委关于清理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已经于8月初挂在了卫生计生网上。标准清理专家组13名专家一致认为,把运动营养食品包括几个行业标准,统一修订成国家安全标准。“这几个行业标准不再单独列标准了,而是把它的内容归入或者整合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则里。相当于一个通则涵盖的内容,把原来一个GBT,加上5个QB的内容涵盖在一个通则里。”
国家卫计委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把运动营养食品作为单独项目立项,其实也是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现在的食品分类来说,在国外有膳食补充剂,我们国家有一个单独的门类叫保健食品。我们(运动营养食品)现在的很多标准,在制定或者实施的过程中,和保健食品可能有一些交叉。包括我们已经发布的营养标签的通则,其中有一些运动营养品在营养标签上可以有功能、健康的声称。但是保健食品还不允许有健康声称,这是矛盾的地方。”他认为,在运动营养食品里做这个标准可能就会和一般的食品有一些要划清楚的界限,同时和保健食品也要划清楚。
亲身参与了历次标准立项、制定、修订的中国食品科学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理事长杨则宜教授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国外关于运动营养食品的标准建设情况。
据杨则宜介绍,美国是设立标准比较早的国家之一,1994年美国国会发布了《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活动》公众法规。1994年膳食补充剂的法规,对美国的运动营养食品是一个突破性的推动。(在这个法规下,运动营养食品是不需要评审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运动食品法规做得是最完善的。在澳洲是把运动营养食品归属到特殊目的的食品中间,相关法规于2000年发布的,2008年和2011年两次修改后,就越来越完善。第三个是欧盟,欧盟是2001年发布的一个运动营养食品方面的法规。欧盟把运动营养食品定义为特殊营养目的的,添加特殊营养素的食品。它这个定义也不完全一样,所以它也有一个完整的法规。
“那么我们中国呢,其实也不晚。”杨则宜回顾,1994年,他和两位教授联合健力宝做了中国第一个运动营养食品的标准。当时立了两个项,第一个是运动营养,一个是通则。“我是管通则的,可是根据当时的情况通则没法通过,要按食品的分类。你又不属于糖果,属于饼干也不行,属于点心也不行,最后没法做了,就做了个饮料(标准)出来。”
杨则宜认为,运动饮料标准经过2000年、2009年两次修订,效果不是很理想。运动营养食品分会2004年成立了以后,就开始着手运动营养食品标准的制定。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分会一共完成了5个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能量、蛋白、能量控制、基酸和营养素,这是比较完整的中国运动营养食品行业的标准。随之2009年又发表了一个中国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的国家标准,是个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标准。“所以说,它能在运动营养食品上起多大推进作用,恐怕是很有限的。”
作为在中国运动营养食品领域奋斗了大半辈子的见证者,杨则宜希望,在自己余生里面能实现的一个愿望,就是把这个标准制定好。“这样,能够像美国1994年的法令一样,推进中国运动营养食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