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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药监局履行“一肩挑”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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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0月10日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一肩挑”的监督管理职责。这标志着,从今天开始,江苏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正式统一,原来分散在质监、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将集中起来。

  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由江苏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责,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交接工作已完成。自10月10日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以上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承担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联系电话:025-86275816,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电话:025-86275830,食品流通监管处联系电话:025~86275820,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025-83273697。凡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请拨打全省统一的电话号码12331。

  记者获悉,之前,一个食品从一颗种子到餐桌,是多个部门监管。农林部门负责农产品初级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承担流通环节监管,商贸负责农贸市场以及生猪屠宰的监管,餐饮由食药部门监管,此次职能调整包含了大部分但不是全部,农业部门和商贸部门对食品的监管职能不变。

作者:李花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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