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东莞、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深圳、东莞、惠州市3地的毛巾类产品进行了抽样比较试验。结果显示,3地市场上的毛巾质量问题较多。
100个样品由3地消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在3地市场随机购买,共100个,其中深圳市场60个,东莞市场25个,惠州市场15个;10个检测项目分别为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断裂强力、吸水性、脱毛率和染色牢度(包括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
在本次比较试验中,19个样品的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据悉,纤维含量是指纺织产品中某一纤维占产品或产品某部分纤维总量的百分率,是商品材质的说明,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重要依据,也是商品是否货真价实的主要依据。9个样品吸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深圳市消委会有关人员介绍,吸水性差的原因主要是产品加工过程中采用了劣质天然纤维或吸水性差的化学纤维,抑或为了保证其柔软性加入了过多的柔软剂。9个样品标识不规范。问题主要体现为无生产者地址、未采用最新的产品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未标明产品质量等级等。另外,本次比较试验还发现两个样品pH值超标,两个样品脱毛率不符合标准要求,1个样品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要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