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以上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