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建标授权单位:
由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牵头搭建的“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计量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是整个项目的重点。目前信息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已基本搭建完成,信息数据的收集加工是项目建设的关键,为做好我区计量标准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负责填报本地区建标授权单位的计量标准基本信息(包括本地区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由本单位建标授权的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不包括地州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
二、各地州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标授权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的计量标准基本信息。
三、填报信息可登陆http://www.nms.org.cn(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资源共享平台)进入“工作平台”进行填报。接到本通知后尽快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取得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网上填报。
联系人:刘雪莲
电话:0991-2825563(传真) 13095034158
四、也可按照附件“计量标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报,用电子邮件上报至 jlc@xjnewqi.gov.cn或发送传真, “计量标准基本信息填报表”可在新疆质量技术监督——新质信网站http://www.xjnewqi.gov.cn的计量工作专栏内下载。
五、为保证填报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填报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与区局计量处取得联系,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于2007年6月10日前完成填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