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浙江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温州市将开展评选表彰“温州市质量立市功勋企业”活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10月20日前向各县质量强县办申报,温州市级企业直接向质量强市办申报。
据了解,“温州市质量立市功勋企业”评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工业企业。评选名额为20家。企业参选的前提是2012年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要超过1亿元,近五年没有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及被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没有出现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用户投诉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就可报名:1.获得国家级品牌荣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2.获得温州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3.为主制定(第一起草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承担省级以上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工作;5.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或省标准创新型企业;6.质量建设其他方面获得全国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