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的行业标准“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在哈尔滨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专家审定。在审定会议上,标准审定委员会各位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负责人所作的标准编制说明,了解了编制该标准的目的、意义和过程,并对该标准各条款进行了逐一讨论和严格审定,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和意见。标准起草人根据专家的建议,对标准稿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最后,审定委员会一致同意该标准上报,并批准该标准作为行业标准。
该标准为修订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正确指导港口一线卫生检疫人员对入出境船舶规范检疫查验的实际操作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相对于旧版的标准,此次新标准结合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内容和实际检疫查验工作中的最新要求及变化,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和补充,在定义上更加准确和完善,操作性上更符合检疫人员日常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处置顺序,更清晰地体现出查验工作的条理性,使得船舶检疫查验工作更规范、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确保了入出境船舶检疫查验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