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林业局9月20日开展竹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保证全市鲜笋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江山市要求生产单位开展鲜笋基地及产品自查,并保证种植环节不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高毒农药及其他违规投入品;对获证产品组织重点检查,由各乡镇(街道)对获得无公害产品和森林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重点检查,还将会同省林产品质量监测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此外,江山市还建立了鲜笋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要求鲜笋生产单位建立生产记录本并保存两年以上;加强技术培训,逐步完善鲜笋质量标准体系,并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规模经营大户实行标准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