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根据举报,辉南质监局对辉南县朝阳镇某酒行销售的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的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均标注制造商“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飞云大道中段369号”,产地“四川省绵阳市”,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6月1日”,运输时间与路途不符。从四川省绵阳市运输到朝阳镇的时间大约要4天,而该批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在6月3日上午就已经在该单位营业室内销售了。结合举报者的举报情况,该批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涉嫌伪造产品产地。
辉南质监局对此案立案调查后,销售者已承认其销售的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是从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厂(佳木斯丰谷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经核实,均为佳木斯丰谷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其销售的丰谷佳酿3白酒、丰谷红韵白酒确属伪造产地,辉南质监局已对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