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品质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浙江省湖州市质监系统通过强机制、强基础、强宣传,有效实施品质农业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一、工作成效
一是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共制定发布《莫干山黄芽茶生产技术规程》等省、市、县三级农业标准规范230项,其中省级标准29个,市级标准(规范)43个,县级地方标准(规范)158个。建立了涉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较为完整、配套统一的农业综合标准体系,共有标准3600余个,涵盖粮油、蔬菜、瓜果、茶叶、竹笋、花卉苗木、禽兽养殖、水产养殖等8大主导农产品,涉及栽培养殖技术、质量安全、种子种苗繁育等方方面面。
二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进一步加强。贯彻“重点突破、典型引路、由简到繁、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等标准化模式,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全市已累计实施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40多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08个,市级31个,一批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也在积极培育和建设中。总计推广示范面积达97.6万亩,带动农户逾8.9万户,促进农业增收近11亿元,形成了以点带面、层层示范、滚动发展的推广网络。
三是农业品牌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累计有32只农产品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93只农产品被评为湖州市名牌产品,湖州众旺禽业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家获“浙江省标准化创新型企业”殊荣的农业企业,安吉白茶和长兴吊瓜子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市涌现了黄浦江源冬笋、清溪花鳖、山伢儿早园笋、显圣大米等一大批具有湖州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大大提高了湖州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效现代农业,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测,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企业已备案产品标准360 项,,全市建立无公害基地24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776只,绿色农产品186只。农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今年以来,湖州市级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到99.9%。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机制,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领导。制定出台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推进落实农业与服务业标准化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200万元;充实完善市级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机构,调整组成人员,制定落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是强基础,做好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围绕湖州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市目标,结合农业“两区”建设,积极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长兴县成为全省首批五个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试点单位之一,开创了湖州市区域性、整建制、全过程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在推广示范项目的引领下,以点带面、层层示范、滚动发展的标准化推广网络基本形成,“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品牌”的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在湖州遍地开花;推动全市畜牧规模化养殖达到88%以上,累计发展标准化蔬果、水产养殖基地130万亩。
三是强宣传,着力标准化创新提升帮扶能力。积极倡导标准创新,加强标准化工作宣传。印制图文并茂的“湖州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巡礼”宣传册,“农业标准化助农增收8000余万元”等文章频上媒体;鼓励支持农企参与标准的起草与制定,《太湖鹅人工授精技术规程》成为湖州市首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研究项目;长兴县质监联合农业部门相继组织召开了“太湖蟹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现场推广会”等10个现场会,把标准化学习课堂般到了田间地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湖州市农业品牌、标准化建设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农业品牌数量还不够多,标准推广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检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农业标准化培训网络不健全等。
四、工作建议
一是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业品牌标准化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纳入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品牌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规划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尤其是县区农业标准化协调机构,共同规划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是加大农业品牌标准化投入。积极争取市、县区政府每年划拨财政经费,专门用于农业品牌标准化的推广及应用(包括农业标准研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等投入及表彰奖励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激励企业和农民自觉应用农业标准。
三是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努力使标准全面涵盖种植、畜牧、渔林、农产品加工、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等各领域,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开展农业标准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和整合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标准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构建及时、准确、高效、便捷的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计划并制定适应实际需要的市、县农业标准规范,做好地方标准动态管理,保持地方标准体系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广泛开展省、市、县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着力抓好安吉“中国美丽乡村”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认真做好示范项目的培育、申报、建设指导和现场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带动力度,明确各县区具体目标任务,重点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通过典型引路、技术推广、规范引导,推动相关产业做大做强。
五是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促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指导帮助农业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走质量品牌效益之路,争创国家、省、市名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培育更多的名、特、优、新产品,做大、做强、做精支柱农业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六是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统一制定全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推进全市农产品检测资源整合,提高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重点加强对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围绕打击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推进农产品质量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