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旅检入境大厅查获内地旅客违规携带珍稀动物制品入境案件,截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羊角8根,总重9.5公斤。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8根羚羊角每支角都用塑料泡沫纸层层小心包裹,每只角都呈微微弯曲的螺旋状,长度近1.5米左右。拆开泡沫纸,羚羊角都被精心地打磨过,表面还经过打蜡上漆,呈现象牙白色,显得非常光滑细腻。
皇岗海关关员小孔介绍,9月8日晚19时左右,在皇岗口岸旅检联检大厅熙攘的人群中,一名提着4个黑色环保购物袋的旅客引起了他的注意。小孔从外观看,这几个袋子里面装的物品似乎呈不规则状,而且似乎很沉重,旅客提着气喘吁吁。
小孔示意旅客将手中的购物袋进行过X光机查验。通过透视图像,小孔发现袋子中装的都是一些可疑的长条弯曲锥形物体。小孔立刻与同事一起打开购物袋,一根根羊角赫然暴露在关员面前。
经初步鉴定,旅客携带的羊角为羚羊角,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物种,为我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携带这些羚羊角进关的是一名内地旅客,该旅客称,自己不了解国家对于羚羊角的相关管制规定。这些羚羊角是他从香港购买的,准备带回内地做自家装饰使用。
目前,海关缉私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
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这宗案件已是皇岗海关今年以来查获的第五宗旅客违规携带羚羊角入境案件。近年来该关不断加大对走私珍贵动植物制品案件的打击力度。2013年至今共查获走私或违规携带珍贵动植物制品案件260多起,先后查获象牙、羚羊角、马鹿角等多种珍贵动物制品。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除常见的象牙之外,下列野生动物及制品也属于海关监管的限制进境物品:羚羊角、河马牙、犀牛角、野生牛角、海龟壳、珊瑚、贝壳的雕刻品及由其制成的项链、耳环、手镯等装饰品;虎、豹、熊等食肉动物毛皮或者制品;蟒蛇、眼镜蛇等蛇类和鳄鱼、巨蜥、穿山甲等爬行动物皮革及制成品、野生动物的狩猎纪念物(包括皮、角和头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