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负责起草的行业标准《入境航空器电讯检疫规程》在哈尔滨通过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家会议审定。本标准为《SN/T 1457-2004入境航空器电讯检疫规程》的修订标准,原标准由南京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制定。该规程在全国多个空港口岸得到推广应用,不仅提高出入境人员、货物通关速度,还缩短航空器在机场等待时间,提高了航空器和机场运转效率,取得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际卫生条例(2005)》改变了传统的卫生监管模式,由针对单纯具体几种传染病的小卫生模式扩大到宏观大卫生观念;由原来主要监管3种检疫传染病扩展到监管生物、化学和核放射危害等引起的更广泛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国际卫生条例(2005)》对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航空器总申报单卫生部分进行修订,航空器电讯申报内容也必须随之修订更新。本次《入境航空器电讯检疫规程》的修订主要围绕这两个方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