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9月17日出台,现正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该规定,今后江门学校食堂将不得外包,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规定》称,学校食堂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针对国内一些地方曾发生学校食堂向外承包,导致出现承包者为了赚钱而对食品质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规定》要求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