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应出台太阳能强制性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当前我国已经具备实施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利用设施的条件,国家或地方应制订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法规细则或实施办法。以切实‘推进全国太阳能热利用工作方案’实施。”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等领导在日前召开的国际太阳能热利用大会暨太阳能利用展览会上,面对北京天普等太阳能行业领军企业企盼国家出台强制性标准呼声公开表示。

 据悉,在此次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性太阳能热利用大会上,北京天普等行业知名企业针对太阳能行业尤其是热水器产品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建筑安装设计检验标准不规范等现状,提出了国家出台行业强制性标准举措的期待。天普公司总经理程翠英等呼吁,太阳能已经成为有效缓解各国能源紧缺的重要产业,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产品生产国。但是目前,在我国太阳能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标准的建设却没有跟得上时代步伐。标准、法规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了此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国家非常有必要制定强制性的标准、法规,只有有了标准和法规,这个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据统计,2006年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产量大概是2000万平方米,太阳灶产量是70万台,总产量大概是300亿元。如果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太阳能热水器将增加到3亿平方米,总产值会超过3000亿元。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强调,无论是从节能减排还是助力经济发展角度,太阳能都已经到了非推广不可的时候了。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国已经正式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政府、企业、消费者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会上,国家发改委向与会人员下发了“推进全国太阳能热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国即将制定太阳能热水器的强制安装政策,并对当前的太阳能推广做了具体要求。其中规定:有条件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等热水消耗大户,要优先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新建建筑在设计时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和管道等构件,尽可能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既有建筑,如具备条件也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特别是政府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利用设施。据悉,云南、海南、深圳以及江苏、徐州、烟台等地还结合国家法律出台政策,要求在12层以下新建建筑中,都要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并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安装。

作者:一平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