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韩国向WTO秘书处发出了修正《铁路安全法》实施法令及实施细则的通报(G/TBT/N/KOR/437)。
该提案规定,当车辆或组成部件不是用于韩国铁路运营,而是用作测试、研究、开发和出口的目的时,铁路车辆组成部件的型式批准将有条件的免除;对用于维修、事故和故障修复,以及已经签署国际条约或协定的专用铁路车辆将免除制造商批准;建立和运营一个负责相关领域专门职能的独立的铁路安全认证中心;铁路安全认证中心将把指定的职能委托给韩国交通安全局(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可检查、综合驾驶操作结果的复审)以及韩国铁路研究院(铁路车辆和组成部件型式批准和制造商批准、铁路车辆的产品验证);型式批准检查由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的设计检查、合格检查,以及型式测试组成;制造商批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合格检查和现场检查。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3年12月,拟生效日期为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