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辖区某仓库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个将出口的货柜中有口香糖、玩具糖等商品。义乌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商品包装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时发现,其中部分口香糖标有“BATOOK”字符,而几乎所有中包装盒上都标有MADE IN SAUDI ARABIA。后经核实,“BATOOK”为沙特阿拉伯某公司拥有的知名商标,由于相关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品牌授权证明和相关商品的进口单据证明,其行为已构成在品牌和产地方面的双重以假充真。目前,义乌检验检疫局对此事已立案处理。
根据商检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不仅要面临高额处罚金,还要承担为消除虚假标识进行后期技术处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