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电视台6月底报道“毒吸管”事件后,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召集辖区内出口与食品接触塑料制品企业通报相关情况,要求企业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求各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吸取“毒吸管”案例教训,提高产品质量;二是要求各企业开展自查,尤其是把好原材料采购关及成品检验关,生产的产品应符合进口国标准及要求;三是要求企业加强与检验检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对生产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便于掌握行业动态。
同时义乌检验检疫局组织骨干力量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开展标准培训,要求企业对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组织人员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排查,深入企业原材料仓库、车间及成品仓库进行调查摸底;三是加强对企业原材料和成品的抽样检测力度,通过现场抽样监督企业产品质量。
义乌辖区现有与食品接触塑料制品企业12家,涉及吸管、塑料餐具、婴幼儿奶瓶等多种产品。2013年至今已出口3385批次、货值4495万美元。义乌检验检疫局针对相关企业抽查了24批原材料和成品,经实验室检测,全部合格,未发现央视报道的“毒吸管”情况,出口产品质量稳定。